两部委: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利用率分三挡!来源:国家发改委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指出:到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增强,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大幅提升,电力供应充裕度保持合理水平,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用电需要;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建成可支撑超过1.1 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 加强新能源开发消纳引导。立足各地实际,基于新能源电量渗透率,综合资源条件、电网网架、调节能力、负荷增长等因素,分地区分档确定新能源利用率指导目标。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支撑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 ![]() 分类推进新能源开发消纳。统筹做好以“ 沙戈荒” 为重点的“ 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外送和自用消纳,持续提升西电东送和西电西用能力。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优化送出消纳。优化海上风电送出消纳。保障合理利用率,科学规划建设省内集中式新能源。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和消纳空间。 大力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积极推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支持新能源就近接入,满足算力设施、工业园区、建筑楼宇、偏远地区及外向型企业、高耗能企业的绿电消费与供电保障需求。支持工业负荷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零碳园区,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提升新业态自平衡、自调节能力,加强新业态与电网规划的统筹协调。 完善新能源消纳机制。坚持中长期分地区分档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引导,做好年度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动态优化。指导各地做好新能源配套电网和调节能力建设安排。推动新能源消纳评估由单一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转变。建立新能源“ 规划—建设—并网—消纳”全周期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跟踪分析,及时采取稳消纳举措。 着力推动电力流向布局优化。推动存量直流输电通道改造升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全国电力流向优化布局总体方案,逐步形成东北、中北、西北“ 沙戈荒” 基地群和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群向东中部、川渝和南方负荷中心地区送电,海上风电基地和沿海核电基地就近消纳的电力流向总体格局。加快推动“ 十四五” 时期已纳规输电通道尽早建成投运。到 2030 年,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2 亿千瓦。开展“ 沙戈荒” 等 100%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试点。 打造坚强韧性配电系统 强化配电网规划引领,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加强市县级配电网与新业态布局规划协同,升级配电网智能调控体系。全面提升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力争实现单一通道县域全停风险清零,着力解决配变过载、严重低电压等供电质量问题。增强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配电网调节能力,支撑9 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及安全稳定运行。实施一批防灾抗灾能力提升项 目,从防雷、防风、防冰、防洪、抗震能力等方面差异化提高局部固化设计和灾害防范标准,全面提升配电网综合防灾抗灾能力。 大力促进虚拟电厂发展 创新商业模式,推动虚拟电厂加快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售电公司发展虚拟电厂业务。完善虚拟电厂交易规则、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和接入调用机制,提升虚拟电厂资源聚合水平和运行可靠水平,推动虚拟电厂常态化、规模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到2030 年,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过 5000 万千瓦。 加快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建设 完善政策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实施改造,持续提升调用水平。以分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为依据,科学确定各地区自用新型储能规模,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保障新能源消纳作用。在“ 沙戈荒” 等新能源外送基地,合理规划新型储能,着力提升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 十五五” 时期新增新型储能约 1.6 亿千瓦,到 2030年,全国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 亿千瓦。 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加快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更新改造,打造有效满足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网络。提高快充设施占比,有序推进大功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除海岛、高寒高海拔地区外的农村(县乡)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结合国家主要货运通道布局,沿线建设大功率重卡充电设施。到2030 年,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超过4000 万个,大功率充电设施约30 万个,形成支撑超过 1.1 亿辆电动汽车的充电服务能力。 文件原文如下: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6〕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关企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6年7月21日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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